29309051000 黃酸鈉乙酯
黃酸鈉乙酯:黃原酸鈉鹽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兩用物項候選 5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C450.a.3 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硫代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S-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例如:VX:甲基硫代膦酸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酯、1C450.a.4 硫芥气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芥子气:二(2-氯乙基)硫醚二(2-氯乙硫基)甲烷倍半芥气:1,2-二(2-氯乙硫基)乙烷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CAS63918-90-1)氧芥气: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1C450.b.1 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另有 2 項請至稅則詳細頁展開。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易製毒化學品與監控化學品出口管制(部分):易製毒化學品出口須申請許可;《禁用化學武器公約》監控化學品另受管制。麻黃鹼類(見 2939)管制尤嚴。(商務部 / 公安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293090 共 5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1C450.a.3
烷基(甲基、乙基、正丙基或异丙基)硫代膦酸烷基(氢或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基)-S-2-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例如:VX:甲基硫代膦酸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酯;中國商品編號 2930909042;3.烷基(甲基、乙
基、正丙基或异丙
基)硫代膦酸烷基
(氢或少于或等于
10个碳原子的碳链,
包括环烷基)-S-2-
二烷(甲、乙、正丙
或异丙)氨基乙酯及
相应烷基化盐或质
子化盐
例如:VX:甲基硫
代膦酸乙基-S-2-二
异丙氨基乙酯(CAS
50782-69-9)
-
1C450.a.4
硫芥气2-氯乙基氯甲基硫醚芥子气:二(2-氯乙基)硫醚二(2-氯乙硫基)甲烷倍半芥气:1,2-二(2-氯乙硫基)乙烷1,3-二(2-氯乙硫基)正丙烷1,4-二(2-氯乙硫基)正丁烷1,5-二(2-氯乙硫基)正戊烷二(2-氯乙硫基甲基)醚(CAS63918-90-1)氧芥气:二(2-氯乙硫基乙基)醚;中國商品編號 2930909041;4.硫芥气
2-氯乙基氯甲基硫
醚(CAS2625-76-5)
芥子气:二(2-氯乙
基 ) 硫 醚 ( CAS
505-60-2)
二(2-氯乙硫基)甲
烷 ( CAS
63869-13-6)
倍半芥气:1,2-二(2-
氯乙硫基)乙烷
(CAS3563-36-8)
1,3-二(2-氯乙硫基)
正 丙 烷 ( CAS
63905-10-2)
1,4-二(2-氯乙硫基)
正 丁 烷 ( CAS
142868-93-7)
1,5-二(2-氯乙硫基)
正 戊 烷 ( CAS
142868-94-8)
二(2-氯乙硫基甲
基 ) 醚 ( CAS
63918-90-1)
氧芥气:二(2-氯乙
硫基乙基)醚(CAS
63918-89-8)
-
1C450.b.1
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相应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中國商品編號 2930909042;b.可作为生产
化学武器前体
的化学品:
1.胺吸膦:硫代磷
酸二乙基-S-2-二乙
氨基乙酯及相应烷
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CAS78-53-5)
-
1C450.b.4
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正或异)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例外:地虫磷:二硫代乙基膦酸-S-苯基乙酯例如:1.甲基膦酰二氯2.甲基膦酸二甲酯3.丙基膦酸4.甲基膦酸5.乙基膦酸二乙酯6.环状膦酸酯A化学名:甲基膦酸(5-乙基-2-甲基-2-氧代-1,3,2-二氧磷杂环己-5-基)甲基甲基酯化学文摘登记号:41203-81-07.环状膦酸酯B化学名:甲基膦酸二[5-(5-乙基-2-甲基-2-氧代-1,3,2-二氧磷杂环己基)甲基]酯化学文摘登记号:42595-45-98.甲基膦酸二聚乙二醇酯化学文摘登记号:294675-51-79.甲基亚膦酸二乙酯10.甲基二氯化膦11.壤虫磷12.甲基亚膦酸单正丁酯13.甲基膦酸的脒基脲盐14.甲基膦酸二苯酯15.环状膦酸酯CU化学名:环状膦酸酯A和环状膦酸酯B的混合物化学文摘登记号:170836-68-716.3,9-二甲基-2,4,8,10-四氧杂-3,9-二磷杂螺[5.5]十一烷3,9-二氧化物17.1-丙基膦酸环酐;中國商品編號 2930909042、2931510000、2931410000、2931499020、2931440000、2931430000、2931470000、2931590060、2931590070、2931450000、3824999950、2931480000、2931460000;4.含有一个磷原子
并有一个甲基、乙基
或(正或异)丙基原
子团与该磷原子结
合的化学品,不包括
含更多碳原子的情
形,但第一类名录所
列者除外
例如:
甲基膦酰二氯(CAS
676-97-1)
甲基膦酸二甲酯
(CAS756-79-6)
例外:地虫磷:二硫
代乙基膦酸-S-苯基
乙 酯 ( CAS
944-22-9)
-
1C450.b.12
二烷(甲、乙、正丙或异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应质子化盐例如:1.2-(N,N-二甲氨基)乙硫醇(别称:N,N-二甲氨基-乙-2-硫醇、2-(N,N-二甲基)乙硫醇胺)2.2(-N,N-二乙氨基)乙硫醇(别称:N,N-二乙氨基-乙-2-硫醇、2-(N,N-二乙基)乙硫醇胺)3.2(-N,N-二正丙基氨基)乙硫醇(别称:N,N-二正丙基氨基-乙-2-硫醇、2-(N,N-二正丙基)乙硫醇胺)4.2(-N,N-二异丙基氨基)乙硫醇(别称:N,N-二异丙基氨基-乙-2-硫醇、2-(N,N-二异丙基)乙硫醇胺)5.2(-N,N-二甲氨基)乙硫醇盐酸盐(别称:N,N-二甲氨基-乙-2-硫醇盐酸盐、2-(N,N-二甲基)乙硫醇胺盐酸盐)6.2(-N,N-二乙氨基)乙硫醇盐酸盐(别称:N,N-二乙氨基-乙-2-硫醇盐酸盐、2-(N,N-二乙基)乙硫醇胺盐酸盐)7.2(-N,N-二正丙基氨基)乙硫醇盐酸盐(别称:N,N-二正丙基氨基-乙-2-硫醇盐酸盐、2-(N,N-二正丙基)乙硫醇胺盐酸盐)8.2(-N,N-二异丙基氨基)乙硫醇盐酸盐(别称:N,N-二异丙基氨基-乙-2-硫醇盐酸盐、2-(N,N-二异丙基)乙硫醇胺盐酸盐);中國商品編號 2930600000、2930909042;12.二烷(甲、乙、
正丙或异丙)氨基乙
-2-硫醇及相应质子
化盐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化學物質審查規制法(化審法)(部分):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等特定化學物質之出口受管理。(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有機化學品部分規格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0.00 公噸 100.00%
- 中國大陸 — 0.0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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