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51200005
以貴金屬或貴金屬化合物為活性物質之觸媒
貴金屬觸媒:載體貴金屬觸媒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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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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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貴金屬尾氣處理觸媒 2015-11-25
申報貨品:車用貴金屬尾氣處理觸媒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說明,係以金屬或陶磁為載體,表面塗覆含鉑、鈀、銠等貴金屬,塗層99.5%為鐵、0.5%為含鉑、鈀、銠等貴金屬的塗料,使用於車輛之尾氣處理觸媒,參據HS註解第8421節及第3815節之詮釋,宜依其「由一種或多種活性物質沈積於載體上組成」之特性,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3815.12.00.00-5號。
材質成分:金屬或陶磁載體,表面塗覆含鉑、鈀、銠等貴金屬的塗層99.5%為鐵,0.5%為含鉑、鈀、銠等貴金屬的塗料。見附圖。
功能用途:車用尾氣處理觸媒,氧化NOx,CO & HC等空氣污染物為CO2,H2O,N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73.48 公噸 26.31%
- 日本 135.69 公噸 20.58%
- 法國 102.50 公噸 15.54%
- 義大利 71.63 公噸 10.86%
- 美國 62.42 公噸 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