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12100003
已脫脂剪取羊毛,未經碳化處理者
脫脂剪取羊毛:去油羊毛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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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吋長 Micron#28至#35 已水洗防縮羊毛 2009-05-15
申報貨品:2.5吋長 Micron#28至#35 已水洗防縮羊毛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羊毛,已經洗毛脫脂過程,為「已脫脂剪取羊毛,未經碳化處理者」,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101.21.00.00-3。
材質成分:水洗散羊毛
功能用途:用於羊毛被填充用途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西班牙 58.34 公噸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