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52900001
毛條及其他精梳羊毛
除精梳羊毛碎片(51052100009)以外的精梳羊毛,如毛條/頂梳羊毛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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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梳羊毛條 2017-02-14
申報貨品:粗梳羊毛條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粗梳羊毛條」依檢附資料說明,材質為100%羊毛,經過環保清洗、染色、梳條、氈化,可製成羊毛氈娃娃,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5105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105.29.00.00-1「毛條及其他精梳羊毛」。
材質成分:羊毛 100%進口羊毛
功能用途:羊毛氈娃娃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444.23 公噸 61.29%
- 南非 214.89 公噸 29.65%
- 澳大利亞 37.26 公噸 5.14%
- 紐西蘭 26.09 公噸 3.60%
- 中華民國 2.26 公噸 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