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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2900001

毛條及其他精梳羊毛

除精梳羊毛碎片(51052100009)以外的精梳羊毛,如毛條/頂梳羊毛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粗梳羊毛條 2017-02-14

    申報貨品:粗梳羊毛條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粗梳羊毛條」依檢附資料說明,材質為100%羊毛,經過環保清洗、染色、梳條、氈化,可製成羊毛氈娃娃,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5105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105.29.00.00-1「毛條及其他精梳羊毛」。

    材質成分:羊毛 100%進口羊毛

    功能用途:羊毛氈娃娃

    發文文號 106AA0118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444.23 公噸 61.29%
  2. 南非 214.89 公噸 29.65%
  3. 澳大利亞 37.26 公噸 5.14%
  4. 紐西蘭 26.09 公噸 3.60%
  5. 中華民國 2.26 公噸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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