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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1100003

紡毛梭織物,含羊毛或動物細毛重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過300公克者

紡毛織物:輕量85%以上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WOVEN FABRIC (Carded wool)紡毛梭織物、基重:220公克/平方公尺、幅... 2011-03-09

    申報貨品:WOVEN FABRIC (Carded wool)紡毛梭織物、基重:220公克/平方公尺、幅寬150c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材質為100%WS (CASHMERE)毛料,重量220公克/平方公尺之紡毛梭織物(Carded wool),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5111.11.00.00-3號「紡毛梭織物,含羊毛或動物細毛重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過300公克者」。

    材質成分:100%WS (CASHMERE) 毛料

    功能用途:製造成衣

    發文文號 100BA069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日本 0.63 公噸 65.35%
  2. 中國大陸 0.27 公噸 28.32%
  3. 印度 0.05 公噸 4.88%
  4. 義大利 0.01 公噸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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