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89090001
其他紡織用植物纖維紗
除椰殼纖維紗(53081000007)/大麻紗(53082000005)/紙紗(53089010008)以外的植物纖維紗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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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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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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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竹纖維紗線 50%天然竹纖維+50%棉紗,Ne30/1。 2008-09-18
申報貨品:天然竹纖維紗線 50%天然竹纖維+50%棉紗,Ne30/1。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所檢附說明之成分規格為天然竹纖維50%+棉紗50%,依據稅則第十一類類註二(甲)「列入第五十至五十五章...,當沒有任一種紡織材料的重量較佔優勢時,此貨品應歸入其可予考慮的組成紡織材料所屬稅則號別中,其稅則號別位列最後者內」之規定,宜歸列CCC第5308.90.90.00-1號「其他紡織用植物纖維紗」項下。
材質成分:天然竹纖維表面具有明顯的生長竹節紋,縱向包壁表層有裂痕,橫向截面外層密實,內層岑呈現收縮的扁平的空腔,類似亞麻的橫截面。燃燒狀態為纖維素纖維,與棉、麻相同。(如圖)
功能用途:天然竹原纖維具有中空特性,具吸濕、透氣、抗菌抑菌、除臭、防止外線等良好的性能,用於針織布及平織布。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7.48 公噸 82.97%
- 菲律賓 0.94 公噸 10.46%
- 義大利 0.12 公噸 1.36%
- 土耳其 0.12 公噸 1.31%
- 比利時 0.11 公噸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