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稅則查詢 日本 → 台灣

68109100008

建築或土木工程用預造結構組件,水泥製、混凝土或人造石料製,不論是否加強者均在內

預鑄構件:預製元件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2.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PHC基樁 (直徑:300mm~1000mm) 2018-05-09

    申報貨品:PHC基樁 (直徑:300mm~1000m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PHC基樁」,依檢附資料係作為支承橋梁、建築物及其他構造物所使用之預力混凝土基樁,由混凝土配以鋼線,採先拉預力法、離心力緊結之原理製造而成之空心預力水泥製品,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6810節之詮釋,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6810.91.00.00-8號『建築或土木工程用預造結構組件,水泥製、混凝土或人造石料製,不論是否加強者均在內』。

    材質成分:混凝土及鋼材

    功能用途:供建築或土木工程用

    發文文號 107DA0052

  • 空心一體牆板/300*61*9cm 300*61*12cm 2015-01-06

    申報貨品:空心一體牆板/300*61*9cm 300*61*12cm

    分類理由:參據進口人提供之資料及說明,本案來貨為隔間牆板(空心一體牆板),尺寸為300*61*9/12cm,成分為氧化鎂 60%、氯化鎂 15%、粉煤灰 20%、玻璃纖維網格布 5%,加工製程為將網格布置於模具中,上述原料灌漿至模具中,待凝固後定型完成,主要用途為防火、隔熱、隔音等建築中房屋隔間使用(室內隔間使用),參據H.S.中文版第6810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6810.91.00.00-8。

    材質成分:氧化鎂 60%、氯化鎂 15%、粉煤灰 20%、玻璃纖維網格布 5%

    功能用途:防火、隔熱、隔音/建築中的房屋隔間使用(室內隔間使用)

    發文文號 104AA0012

  • 輕質複合牆板(二合板) 2014-02-24

    申報貨品:輕質複合牆板(二合板)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樣品、資料及補充說明,屬三層結構,其表層及底 層均為約10mm厚含玻璃纖維網格布補強之氧化鎂板(由矽粉、碳酸鈣、玻璃 纖維網格布、氧化鎂、煤灰、減水劑所組成高壓成型),中間層為約80mm厚 ,主成分為氧化鎂、聚苯顆粒(保麗龍顆粒)、碳化硅、滅火劑益膠泥…等 組成,因只有表層以玻璃纖維網格布補強,依據HS註解第6810節以 及目註解第6810.91目之詮釋,並參考(97)基預字第0036號預核案例,本 案貨物係以氧化鎂為膠合劑,屬建築用預造結構組件,宜歸列稅則第 6810.91

    材質成分:氧化鎂47%、聚苯顆粒23%、碳化硅15%、玻纖網格布10%、滅火劑益膠泥5%

    功能用途:最主要的功能是節能斷熱,防火、隔間防音,施作便捷、輕質、耐震、抗壓可二次再生。

    發文文號 103DA0034

  • 人造大理石腰帶 163cm×15cm×2cm 2012-01-05

    申報貨品:人造大理石腰帶 163cm×15cm×2c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之說明,係由石粒、石粉及膠濟等材料結合製作而成之人造石板,背面再埋入作為上下溝槽之角鐵,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6810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6810.91.00.00-8。

    材質成分:人造石 80% 角鐵 20%

    發文文號 101AA001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越南 74,265.45 公噸 93.90%
  2. 中國大陸 4,654.26 公噸 5.88%
  3. 南韓 90.83 公噸 0.11%
  4. 日本 65.77 公噸 0.08%
  5. 西班牙 15.32 公噸 0.02%

快遞單號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