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69200008 銀(包括鍍金或鍍鉑之銀),半製品

銀:半製品板條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兩用物項候選 1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C117.c 固态钨。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6 年)第 39 項 白銀(部分):白銀(含片狀銀粉)出口許可證管理。⚠️ 白銀屬國營貿易(2025 年第 68 號);2026 年繼續暫停白銀配額管理,改純許可證管理。另《限制進出境物品表》將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列為限制出境物品。(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4
  • 限制出境物品: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部分):《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第 1 項。黃金製品出口另需人民銀行相關證明(監管證件代碼 J 金產品出口證)。⚠️ 郵寄貴金屬多數快遞與郵政直接拒收;旅客攜帶黃金之免申報克數坊間有 50 克/200 克兩說且皆為二手來源,不宜引用具體克數。(海關總署 / 中國人民銀行)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710692 共 1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1C117.c 固态钨;中國商品編號 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7106919001、7106929001;c.具有以下所有特性,用于制造导弹 部件的的固态钨: 1.具有以下任一特性的固态钨 (不含颗粒、粉末状): a.非1C226、1C241项下管制 的钨及钨含量大于等于97%(按重量) 的钨合金; b.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 量)的钨掺铜; c.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 量)的钨掺银(银含量大于等于2%); 2.能被机械加工成下述任一产 品: a.直径大于等于120mm、长 度大于等于50mm的圆柱体; b.内径大于等于65mm、壁厚 大于等于 25 mm 且长度大于等于 50 mm的管材; c.尺寸大于等于120mm×120 mm×50mm的块状物。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磷銅銀焊條 型號:QJY-2B 規格:長50cm×外徑2.3mm(2012-04-20)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之貨品成份檢測報告,其含銀量已達2.1%,依據HS中文註解第71章章註5規定及同註解對稅則第7106節之詮釋,並參酌CROSS美國海關第NY A85442號稅則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106.92.00.00-8。 材質成分::銀(Ag) 2.1%、磷(P) 7.2%、銅(Cu) 餘量、雜質 ≦0.15% 無含助焊劑 功能用途::焊接用 發文文號 101AA0300
  • 申報貨品::磷銅銀焊條(BCu91PAg) 含銀量 2%、線徑 2.5mm、長度500mm 化學成份:銀1.8~2.2%、銅:餘 、磷 6.8~7.2% 溶化溫度:固相645℃ 液相790℃(2011-12-2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之說明,係磷銅銀焊條(BCu91PAg),含銀量2%,線徑為2.5mm,長度為500mm之磷銀銅條,參據HS中文註解第71章章註5、第74章章註1(b)規定及同註解對稅則第7106、74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106.92.00.00-8。 功能用途::具有良好的濕潤能力溶點較低,有較好的強度及軔性,可以替代某些高銀焊料。焊接時加熱速度應儘可能快些。接頭顏色在10%硫酸中可恢復銅原色。用途:2%→適用于冰箱空調器上銅與銅合金接頭釬焊適宜于中等間隙的接頭。5%→適用于空調、冰箱上有振動的銅與黃銅及電機,儀表中銅與銅及銅合金接頭含磷量低者適宜于間隙較大的焊縫 發文文號 100AA0936
  • 申報貨品::磷銅銀焊條(BCu88PAg) 含銀量 5%、線徑 2.5mm、長度500mm 化學成份:銀4.6~5.2%、銅:餘 、磷 6.8~7.1% 溶化溫度:固相645℃ 液相765℃(2011-12-2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之說明,係磷銅銀焊條(BCu88PAg),含銀量5%,線徑為2.5mm,長度為500mm之磷銀銅條,參據HS中文註解第71章章註5規定及同註解對稅則第710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106.92.00.00-8。 功能用途::具有良好的濕潤能力溶點較低,有較好的強度及軔性,可以替代某些高銀焊料。焊接時加熱速度應儘可能快些。接頭顏色在10%硫酸中可恢復銅原色。用途:2%→適用于冰箱空調器上銅與銅合金接頭釬焊適宜于中等間隙的接頭。5%→適用于空調、冰箱上有振動的銅與黃銅及電機,儀表中銅與銅及銅合金接頭含磷量低者適宜于間隙較大的焊縫 發文文號 100AA093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日本 115.65 公噸 60.73%
  2. 中國大陸 48.64 公噸 25.55%
  3. 中華民國 7.90 公噸 4.15%
  4. 美國 5.52 公噸 2.90%
  5. 南韓 3.55 公噸 1.87%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71069100009 銀(包括鍍金或鍍鉑之銀),未鍛造者
  • 71070000008 被覆銀之卑金屬,且僅屬半製品者
  • 71061000007 銀粉
  • 71011000002 天然珍珠,不論已否加工
  • 71012100009 養珠,未加工者
  • 71012200008 養珠,已加工者
  • 71021000001 金鋼石(鑽石)未分選者
  • 71022100008 工業用金剛石(鑽石),未加工或僅鋸、劈或磨邊者
  • 71022900000 其他工業用金剛石(鑽石)
  • 71023100006 非工業用金鋼石(鑽石),未加工或僅經鋸、劈或磨邊者
  • 71023900008 非工業用金鋼石(鑽石),已加工,但尚未鑲嵌者
  • 71031000108 藍色黃玉,未加工或僅經鋸開或略經整形者
  • 71031000901 其他寶石(不包括鑽石)及次寶石,未加工或僅經鋸開或略經整形者
  • 71039100002 紅藍寶石,及祖母綠,其他加工者
  • 71039900102 藍色黃玉,其他加工者
  • 71039900905 其他寶石(不包括鑽石)及次寶石,其他加工者
  • 71041000009 合成或再製壓電水晶
  • 71042110004 工業用合成鑽石,未切、未磨者
  • 71042120002 工業用合成鑽石,僅經鋸開或略經整形者
  • 71042130000 非工業用合成鑽石,未切、未磨者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71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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