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71900005 其他卑金屬製仿首飾,不論是否鍍貴金屬
仿首飾:卑金屬其他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SZ,MH)
- 第三欄
-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部分):《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第 1 項。黃金製品出口另需人民銀行相關證明(監管證件代碼 J 金產品出口證)。⚠️ 郵寄貴金屬多數快遞與郵政直接拒收;旅客攜帶黃金之免申報克數坊間有 50 克/200 克兩說且皆為二手來源,不宜引用具體克數。(海關總署 / 中國人民銀行)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鐵製證章(貼片);YIMO3;25MM方形,電鍍:鎳,顏色:棕色/黑色,配件:雙面膠(2017-08-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項鍊用鐵製飾品證章貼片。依據稅則第71章章註9(甲)規定及HS註解第7117節詮釋,依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117.19.00.00-5號「其他卑金屬製仿首飾,不論是否鍍貴金屬」。 材質成分::鐵 功能用途::項鍊飾品上貼片,如附項鍊成品參考樣 發文文號 106CA0211
- 申報貨品::其他卑金屬製戒指(2017-04-17)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其他卑金屬製戒指」,材質為鉛94%、銻5%、錫1%,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7117節之詮釋,並參據歐盟BTI Reference DE24975/15-1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117.19.00.00-5「其他卑金屬製仿首飾,不論是否鍍貴金屬」。 材質成分::鉛 ~94%、銻 ~5%、錫 ~1% 功能用途::飾品配戴 發文文號 106AA0266
- 申報貨品::不鏽鋼手鍊(STAINLESS STEEL BRACELET)名稱:王者之風,型號:S016,規格:23節數 20.5公分 10MM(2015-10-20)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不鏽鋼手鍊,用於配帶裝飾,參考HS註解中文版對稅則第7117節詮釋及本關(092)北預字第103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案內貨物宜依功能與用途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117.19.00.00-5號「其他卑金屬製仿首飾,不論是否鍍貴金屬」項下。 材質成分::不鏽鋼手鍊(STAINLESS STEEL BRACELET) 功能用途::配戴 發文文號 104CA0229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CHANEL 腰鍊條 型號:A37861Y02018Z2031(2008-06-06)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卑金屬鍊條並用金屬特定成形物塗以各色之特製樹脂噴塗,在經烘烤後組合而成之仿首飾,宜歸列CCC第7117.90.00.00-7號「其他材料製仿首飾」項下。 材質成分::材質:FANCY BELT STRAP:100% COMMON METAL ELEMENT 1.100%RESIN並附圖樣照片供 貴總局參核。 功能用途::仕女腰部配掛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CA0077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CHANEL 腰鍊條 型號:A38667Y94470Z2200(2008-06-06)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卑金屬鍊條並用琺瑯、人造寶石、玻璃珠等物件組合而成之仿首飾,宜歸列CCC第7117.90.00.00-7號「其他材料製仿首飾」項下。 材質成分::材質:FANCY BELT STRAP:100% COMMON METAL ELEMENT:1.100% ENAMEL 2.100% RHINESTONE 3.100% GLASS並附圖樣照片供 貴總局參核。(附件1) 功能用途::仕女腰部配掛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CA007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957.33 公噸 92.85%
- 南韓 19.75 公噸 1.92%
- 日本 15.35 公噸 1.49%
- 泰國 13.18 公噸 1.28%
- 義大利 7.80 公噸 0.76%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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