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32910004
銅鎳基之合金(鎳銅)或銅鎳鋅基之合金(白銅、鎳銀),未經塑性加工者
銅:精煉銅陰極銅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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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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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有害廢棄物等輸出入規制法 別表第2 第36(巴塞爾公約)— 銅廢料
部分
銅廢料中屬巴塞爾管制者,出口需輸出承認+環境大臣確認。 (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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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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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銅線(未經塑性加工)Nickel Silver Wire(Unwrought),尺寸:16m... 2015-12-16
申報貨品:白銅線(未經塑性加工)Nickel Silver Wire(Unwrought),尺寸:16mm~38mm(直徑),捲成盤圓狀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其檢附之資料說明及成分,係由白銅(Cu:60~67%,Ni:6~20%、Zn:12~33%,Mn<0.5%,Pb<0.1%,Fe<0.25%)以連續鑄造,經結晶器冷卻,成線胚狀(直徑16mm〜38mm),未經塑性加工捲成盤圓,參酌(104)高預字第0149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意旨,依據解釋準則一(第74章章註1(乙)、1(己)、目註(丙))及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403.29.10.00-4號。
材質成分:Cu:60~67%,Ni:6~20%、Zn:12~33%,Mn<0.5%,Pb<0.1%,Fe<0.25%
功能用途:進口後經軋、擠或鍛造深加工,再供下游工業再加工。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252.25 公噸 99.50%
- 中國大陸 1.26 公噸 0.50%
- 義大利 0.00 公噸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