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012000005 동위원소 분리기및설비및 그부품
核反應器:核能設備
同位素分離機與設備及其零件
세율
- 제1란(WTO 회원국, 중국 대륙 포함)
- 0%
- 제2란(FTA/ECFA/특정 개발도상국)
- 0% (PA,GT,NI,SV,HN,NZ,SG,MH)
- 제3란(제1·2란 비적용 시)
- 0%
수입/수출 규정
수출 규정(중국 본토)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出口管制候選 11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B226 电磁同位素分离器、1B233.b.1 锂汞齐的液-液交换填料塔、1B233.b.3 锂汞齐电解槽;另有 8 項請至稅則詳細頁展開。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使用者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규제 증명서 코드: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使用者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이 란은 상품 HS 앞 6자리에 따라 중국 수출 통제 분류에 대응시킨 것으로 참고용입니다. 중국 해관 상품 번호는 10자리이며 7번째 자리부터는 대만 세칙 번호와 대응하지 않습니다. 또한 공식적으로 「상품 범위는 상품 명칭을 기준으로 하며, 해관 상품 번호는 통관 신고 참고용」이라고 명시하고 있고, 이중 용도 품목은 「해관 상품 번호의 기재 여부와 관계없이 법에 따라 허가증을 받아야 한다」고 규정하므로 번호만으로 수출 가능 여부를 판단해서는 안 됩니다. 일부 통제 조치는 현재 시행이 일시 중단된 상태이며, 실제 수출 규정은 중국 당국의 최신 공고를 따릅니다.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840120 共 11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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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26
电磁同位素分离器;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为一个或多个离子源设计或配备,能够提供总的离子束电
流大于等于50mA的电磁同位素分离器。
说明:
1.1B226 项管制能够富集稳定同位素以及铀同位素
的分离器。能够分离一个质量单位差的铅同位素的分离
器,必然能够富集有三个质量单位差的铀同位素。
2.1B226 项管制离子源和收集器都在磁场内的分离
器,以及两者都布置在磁场外的分离器。
技术说明:单一50mA离子源可以从天然丰度的给料中每
年分离出不到3g的高浓铀(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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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33.b.1
锂汞齐的液-液交换填料塔;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b.基于锂-汞齐
工艺过程的锂
同位素分离设
1.专门设计用于锂
汞齐的液-液交换填
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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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33.b.3
锂汞齐电解槽;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3.锂汞齐电解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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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233.b.4
浓缩氢氧化锂溶液的蒸发器;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4.用于浓缩氢氧化
锂溶液的蒸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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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36項
气体离心机;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气体离心机通常由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
的薄壁圆筒组成。圆筒处在真空环境中并且以大
约300m/s或更高的线速度旋转,旋转时其中轴
线保持垂直。为了达到高的转速,旋转构件的结
构材料必须具有高的强度/密度比,而转筒组件
及其单个构件必须按高精度公差来制造以便使
不平衡减到最小。与其他离心机不同,浓缩铀用
的气体离心机的特点是:在转筒室中有一个(或
几个)盘状挡板和一个固定的管列用来供应和提
取UF 气体,其特点是至少有三个单独的通道,
6
其中两个与从转筒轴向转筒室周边伸出的收集
器相连。在真空环境中还有一些不转动的关键物
项,它们虽然是专门设计的,但不难制造,也不
是用独特材料制造的。不过,一个离心机设施需
要大量的这种构件,因此其数量是能够反映最终
用途的一个重要指标。
-
核出口管制清單第38項
气体离心机完整的转筒组件;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用本节注释中所述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
度比材料制成的若干薄壁圆筒或一些相互连接
的薄壁圆筒;如果是相互连接的,则圆筒通过以
下气体离心机环或波纹管所述的弹性波纹管或
环连接。转筒(如果是最终形式的话)装有以下
气体离心机挡板和气体离心机顶盖/底盖所述一
个(或几个)内挡板和端盖。但是完整的组件可
能只以部分组装形式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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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39項
气体离心机转筒;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厚度为12mm 或更薄的直径
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
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
密度比材料制成的薄壁圆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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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40項
气体离心机环或波纹管;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局部支承转筒或把数个转
筒连接起来的构件。波纹管是壁厚3mm或更薄
的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部
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一种或一种以上
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有褶短圆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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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41項
气体离心机挡板;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 75mm 和 650mm 之
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
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安装在离心
机转筒内的盘状构件,其作用是将排气室与主分
离室隔开,在某些情况下帮助UF 体在转筒的主
6
分离室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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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42項
气体离心机顶盖/底盖;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 75mm 和 650mm 之
间、用本节注释部分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的
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装在转筒端
部的盘状构件,这样就把UF 容在转筒内,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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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情况下还作为整体一部分支承、保持或容纳上
轴承件(顶盖)或支持马达的旋转件和下轴承件
(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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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出口管制清單第131項
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及部件;中國商品編號 8401200000;为分离铀同位素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同
位素电磁分离器及其设备和部件包括:
(a)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单个或多个铀离子
源由蒸气源、电离器和束流加速器组
成,用石墨、不锈钢或铜等适当材料
制造,能提供总强度为50mA或更高
的离子束流;
(b)离子收集器
收集器板极由专门为收集浓缩和贫化
铀离子束而设计或制造的两个或多个
槽和容器组成,用石墨或不锈钢一类
的适当材料制造;
(c)真空外壳
为铀电磁分离器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
空外壳,用不锈钢一类适当的非磁性
材料制造,设计在0.1Pa或以下的压
力下运行;
注释:
外壳专门设计成装有离子源、收集器
板极和水冷却管路,并有用于扩散泵
连接结构和可用来移出和重新安装这
些部件的开闭结构。
(d)磁极块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极块,直径大于
2m,用来在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内维持
恒定磁场并在毗连分离器之间传输磁
场。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수출 규정(일본)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부분):工具機、泵、半導體製造設備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이 항목은 상품 HS 코드 앞 6자리로 일본 수출 통제 분류를 매핑하며 참고용입니다. 이중용도 물품은 경제산업성(METI)의 해당/비해당 판정이 필요하며, 실제 수출 규정은 일본 공식 공고를 따릅니다.
수입 규정(대만)
- 581 원자력안전위원회 동의 문서 필요.
- 原子能法
:적용 조문 Art. 26 — 游離輻射之防護,依左列規定:
一、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所有人,應向原子能委員會申請執照。
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安裝、改裝,在工程完竣後,應申報原子能委員會作安全檢查及游離輻射測量。
三、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操作人,應受有關游離輻射防護之訓練,並應領有原子能委員會發給之執照。
四、可發生游離輻射之設備,在使用前,應作游離輻射防護之安全檢查,檢查紀錄應存備查考。
… 위반 시 벌칙 Art. 32 — 有左列各款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並沒收其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物質:
一、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而生產、輸入、輸出、運送、儲存、使用、廢棄、轉讓核子原料者。
二、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而生產、輸入、輸出、運送、儲存、使用、廢棄、轉讓核子燃料者。
三、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而運用核子反應器者。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者。
-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
:적용 조문 Art. 15 — 核子原料或核子燃料之持有、使用、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貯存、廢棄、轉讓、租借或設定質權,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前項之運作,應製作完整之料帳紀錄,妥善保存,定期報送主管機關備查。
第一項之運作過程中,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並要求經營者檢送有關資料;其有危害公眾健康、安全或環境生態之虞者,並得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之運作,或命採行必要之措施。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為處分時,應以書面… 위반 시 벌칙 Art. 40 — 違反第六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수출 규정(대만)
- 541 應檢附核能安全委員會同意文件。
- S01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韓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 S03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법령 정보는 참고용이며, 실제 수출입 규정은 세관 공고를 따릅니다.
동종 세율 코드(관련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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