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19000002 第8441節所屬機械之零件
紙品機械零件:第8441節設備配件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2.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工具機、泵、半導體製造設備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瓦楞轆(紙板楞型成型) / 直徑498/332mm,面寬2662mm(2016-01-0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說明,係瓦楞轆,材質為特殊合金鋼鍛造噴以碳化鎢塗層,用途為生產瓦楞紙板產線的零件之一,經進口人補充瓦楞紙板生產線流程,係將平面紙板經過高溫、高壓擠後,再與另一平面紙板貼合,依據擠壓程度不同,分別形成大浪、小浪,再將大浪與小浪紙板互相貼合,最後由五層紙板成型製成瓦楞紙板,經印刷、開槽、釘合,可製成紙箱等製品,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441節之詮釋及美國海關NY857773、N264597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441.90.00.00-2。 材質成分::特殊合金鋼鍛造噴以超硬鎢鋼塗層,強度可達1200HV0.3(大於70HRC) 功能用途::優化楞型設計,降低芯紙的使用量,使得運行的紙板芯紙有著最小張力,可以降低與單面機之共振,提升運轉效率和生產出強度較佳的紙板,瓦楞轆是完全客制化的設計,可以依據單面機的類型,原紙的克重,客戶的要求和前後搭配設備生產的車速等參數考慮設計,在減少用紙量的同時還要能提高瓦楞紙板的強度 發文文號 105AA002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306.56 公噸 71.02%
- 中華民國 54.09 公噸 12.53%
- 泰國 24.85 公噸 5.76%
- 南韓 12.87 公噸 2.98%
- 日本 10.27 公噸 2.38%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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