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63000007 以放電加工之工具機
放電加工機:用電火花蝕刻金屬的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6%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0%
稽徵代號:Z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兩用物項候選 1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2B201.d 无线型放电加工机。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845630 共 1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2B201.d
无线型放电加工机;中國商品編號 8456301010、8456309010;d.具有2个或更多个成形旋转轴并能
同时协调进行“成形控制”的无线型
放电加工机(EDM)。
a.齿轮;
b.曲轴或
凸轮轴;
c.工具或
刀具;
d.挤压机
螺杆。
技术说明:
1.轴应根据
国 际 标 准
(ISO841《数控
机床——轴和动
作的名称》)或等
效国家标准命名。
2.二次平行
轴的数量成形未
计入成形轴的总
数量。(例如:在
水平镗床上的 w
轴或中心线与一
次转轴平行的二
次转轴)。
3.旋转轴不
一 定 需 要 旋 转
360度。旋转轴可
由丝杆或齿轮-齿
条之类线性机构
驱动。
4.就2B201
项而言,可同时协
调的“成形控制”
的轴数是指在加
工中沿这些轴或
围绕这些轴可实
现工件与刀具间
同时且有关联的
运动的轴数。这不
包括任何其他的
轴,沿这些轴或围
绕这些轴在车床
上实现其他有关
运动,例如:
a.磨床的
轮装置系统;
b.用来装
卸其他工件的平
行旋转轴;
c.用来从
不同端点将同一
工件装入卡盘的
共线旋转轴;
5.具有车、
铣、磨3个功能中
2个或2个以上功
能(如车床具有铣
的功能)的工具,
要 分 别 以
2B201.a、2B201.b
和 2B201.c 项加
以评估。
6.2B201.b.3
、2B201.c.3 项管
制基于平行线性
动力学设计,具有
5 个或更多非旋
转轴的机床(例
如:并联机床)。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工具機、泵、半導體製造設備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輸出規定(台灣)
- 481 出口目的國為美國者,應檢附以我國為原產地之原產地證明書正本。
- S01 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北韓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 S03 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內列管項目出口或再出口至伊朗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並憑以報關出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Electorchemical Machine (ECM) Model 3550p(2009-01-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如係ELECTROCHEMICAL MACHINE者,依H.S註解第8546節(D)之註釋及美國海關CROSS第NY855640號稅則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456.90.90.00-5號(HS2007)。 材質成分::材質為不銹鋼材、塑膠材料及其他。組成物有:Electorchemical machine,DC power supply,Electrolyte circulation system,Electrolyte panel and control console。 功能用途::ECM micro machining machine/精微電化學加工技術研究用。 發文文號 098CA000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89.30 公噸 39.04%
- 中國大陸 82.71 公噸 36.16%
- 英國 20.14 公噸 8.81%
- 中華民國 16.26 公噸 7.11%
- 泰國 14.20 公噸 6.21%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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