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13119000 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直流電動機:使用直流電的馬達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適用條文 第 6 條 — 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8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電動推桿-TA23-2L-183370-27123-01216-MT-0-Model 馬達規格:45W、DC24V(2018-06-0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為電動推桿,型號為TA23-2L-183370-27123-01216-MT-0-Model,依據檢附型錄,額定電壓/電流為DC24V/DC3A、額定功率45W,其原理功能是將電動機的旋轉運動變為推桿的直線往復運動,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1.31.19.00-0「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DC 24V馬達、齒輪箱、內外管(鋁製外管) 功能用途::經由電子控制馬達轉動,進而帶動電動推桿的內管從外管伸出,內管伸出的部分與家居床的內部連桿相連接,達到床體升降或是傾斜的功能 發文文號 107AA0379
- 申報貨品::電動推桿-TA16-2K-700860-33131-0515-1T-Model 馬達規格:MAX 80W、DC24V(2018-06-0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為電動推桿,型號為TA16-2K-700860-33131-0515-1T-Model,依據檢附型錄,額定電壓/電流為DC24V/DC8.5A、額定功率80W,其原理功能是將電動機的旋轉運動變為推桿的直線往復運動,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1.31.19.00-0「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DC 24V馬達、齒輪箱、內外管(鋁製外管) 功能用途::經由電子控制馬達轉動,進而帶動電動推桿的內管從外管伸出,內管伸出的部分與家居床的內部連桿相連接,達到床體升降或是傾斜的功能 發文文號 107AA0378
- 申報貨品::直頂電動推桿(Direct-drive linear actuator)、YLSZ08-2411-270/390、DC24V/2A 、額定輸出功率/50W(2018-06-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名為「電動推桿、YLSZ08-2411-270/390、DC24V/2A」,依型錄說明其功能是將電動機的旋轉運動變為推桿的直線往復運動,輸入電源24VDC 、額定功率50W ,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宜歸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31.19.00-0號「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塑膠、鋁材、銅線 功能用途::電動推桿是一種將電動機的旋轉運動轉變為推桿的直線往復運動的電力驅動裝置。 發文文號 107CA0175
- 申報貨品::Linear motor(又稱直線電機)/X1A21-14-L1080/電機參數:持續推動力81N、峰值推力265N(2017-08-0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包含鋁製底座、側蓋、上蓋及定子(永久磁鐵及不銹鋼片)、動子(漆包線圈) 、滑軌等之Linear motor(又稱直線電機),型號:X1A21-14-L1080,直線電機參數:持續推力81N、峰值推力265N,直線電機型號MIC100-060-S1,依據檢附型錄,其額定最大輸出約為365W(持續推力81N*最大速度約4.5m/s)。參據HS註解第8501節(B)「線性馬達」之詮釋,案貨符合上開詮釋,依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31.19.00-0號「其他直流電動 材質成分::底座、側蓋、上蓋為AL6061(鋁)約60%,定子為永久磁鐵及不銹鋼片約10%,滑軌為熱處理不鏽鋼約10%,動子為漆包線圈約5%,其他(線材5%、治具(鋁)5%、螺絲(不鏽鋼)5%) 功能用途::功能如同滾珠螺桿,作直線搬運運動或量測之用途,需另外藉由驅動器及電源(Drive)控制磁力相吸或相推以達到前進或後退之直線運動,本身不具備任何動力。 發文文號 106CA0235
- 申報貨品::電動推桿(JC35B)系列電動推桿,瓦數:DC24V,功率:76.8W(2015-08-26)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電動推桿依據檢附資料,是由驅動電機、減速齒輪、螺桿、微動開關等組成,發動機經齒輪減速後,帶動螺母, 將電機的旋轉變成直線運動,利用電動機正反轉完成推桿動作。依檢附貨品規格,24VDC,76.8W,輸出超過37.5W,未超過750W,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31.19.00-0號。 材質成分::金屬螺桿、塑膠件(外殼)及線圈 功能用途::裝於電動升降椅及居家床。調整各部位功能達到所需要的角度或高度。 發文文號 104DA0115
- 申報貨品::電動窗簾遙控驅動裝置 Curtain Motor 型號:TI-8040 規格: 直流電動馬達:電源輸入為交流(AC)變頻,馬達驅動為直流(DC)、減速箱:內建裝置之齒輪比,使系統運作流暢、控制線路:為弱電控制(DC)使用安全、變壓線路:將交流(AC)轉為直流(DC),使運作更安全、110V-240V輸入:變頻功能,免用變壓器,施工迅速,使用安全 消耗功率及馬達功率均為90W±10%(2015-07-15)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係「電動窗簾遙控驅動裝置/TI-8040/直流電動馬達,減速箱,控制線路,變壓線路,110V-240V」,根據檢附型錄及說明,此為直流馬達,功率為90W±10%,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I)電動機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1.31.19.00-0。 材質成分::如附件 功能用途::本驅動裝置可操控窗簾布 發文文號 104AA040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4,905.72 公噸 76.13%
- 德國 414.42 公噸 6.43%
- 泰國 299.98 公噸 4.66%
- 日本 295.48 公噸 4.59%
- 印尼 224.10 公噸 3.48%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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