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71800901 其他電話機
其他電話機:非特定分類電話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視訊電話 IP Video Phone 型號:MVP100(2014-04-2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為視訊電話,依據檢附之資料說明及參據H.S.中文註解對進口稅則第851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分類號列8517.18.00.90-1「其他電話機」。 材質成分::塑膠 功能用途::富可視MVP100視頻電話的是放於在辦公桌上只有電話。該MVP100(我的視頻電話),可與易用性的標準的手機有效的視覺溝通,因此您可以在您的業務交互更富有成效 發文文號 103AA0317
- 申報貨品::SP5103,IP PHONE(2012-04-2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為IP PHONE係透過乙太網路撥打VOIP網路電話之電話設備,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17.18.00.90-1。 材質成分::電子零件、IC機板及塑膠外殼 功能用途::可使用乙太網路打VOIP網路電話之電話設備,對外支援各種不同的寬頻連線方式,可滿足家庭工作室及個人使用者的各種需求組合的網路電話設備,達到電話節費之目的 發文文號 101AA0345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510.49 公噸 82.59%
- 越南 63.71 公噸 10.31%
- 泰國 19.20 公噸 3.11%
- 馬來西亞 8.09 公噸 1.31%
- 中華民國 5.79 公噸 0.94%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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