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05090000 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監視器:顯示圖像的螢幕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0%
稽徵代號:Z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感測器、量測/導航/光學儀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該非判定。(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看片箱X-RAY ILLUMINATOR(PD-TA): 依據亮度,可分為L1及L4兩種。L4的亮度又可分成不可調光,旋鈕調光,按鍵調光及自動調光。 依據尺寸,可分成1連/2連/3連/4連。(2018-03-09)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之資料及說明,係檢驗所、診所、醫院及攝影暗房等行業,用來檢查攝影底片及X光底片之看片燈箱。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010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010.50.90.00-0號「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材質成分::鋁擠型(外殼)、電路板、LED光源、壓克力面板及線材(詳見目錄) 功能用途::用於檢查攝影底片及X光底片,適用場所:檢驗所、診所、醫院及攝影暗房 發文文號 107DA0035
- 申報貨品::設備名稱:Laser Direct Imaging System M13 設備型號:105010000-13(2017-09-2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Laser Direct Imaging System M13依檢附資料說明,係直接以雷射光束將電路圖曝光於塗有感光膜基板之設備,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010.50.90.00-0「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材質成分::如型錄說明 功能用途::此設備提供線路板工藝裡的圖形曝光功能,適合工廠作為大量生產設備,其透過影像轉移技術,透過電腦獲取CAM線路布局設計資料,利用雷射產生光束使印刷電路板上感光膜硬化,達到印刷電路板上所需要的線路圖形 發文文號 106AA058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201.41 公噸 51.45%
- 中國大陸 187.21 公噸 47.82%
- 法國 0.69 公噸 0.18%
- 美國 0.61 公噸 0.16%
- 義大利 0.50 公噸 0.13%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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