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05090000
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監視器:顯示圖像的螢幕設備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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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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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
部分
感測器、量測/導航/光學儀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該非判定。 (經濟產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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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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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箱X-RAY ILLUMINATOR(PD-TA): 依據亮度,可分為L1及L4兩種。... 2018-03-09
申報貨品:看片箱X-RAY ILLUMINATOR(PD-TA): 依據亮度,可分為L1及L4兩種。L4的亮度又可分成不可調光,旋鈕調光,按鍵調光及自動調光。 依據尺寸,可分成1連/2連/3連/4連。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之資料及說明,係檢驗所、診所、醫院及攝影暗房等行業,用來檢查攝影底片及X光底片之看片燈箱。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010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010.50.90.00-0號「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材質成分:鋁擠型(外殼)、電路板、LED光源、壓克力面板及線材(詳見目錄)
功能用途:用於檢查攝影底片及X光底片,適用場所:檢驗所、診所、醫院及攝影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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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Laser Direct Imaging System M13 設備型號:105010000-1... 2017-09-25
申報貨品:設備名稱:Laser Direct Imaging System M13 設備型號:105010000-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Laser Direct Imaging System M13依檢附資料說明,係直接以雷射光束將電路圖曝光於塗有感光膜基板之設備,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010.50.90.00-0「其他照相(包括電影)沖印室用器具及設備;負片顯示器」。
材質成分:如型錄說明
功能用途:此設備提供線路板工藝裡的圖形曝光功能,適合工廠作為大量生產設備,其透過影像轉移技術,透過電腦獲取CAM線路布局設計資料,利用雷射產生光束使印刷電路板上感光膜硬化,達到印刷電路板上所需要的線路圖形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201.41 公噸 51.45%
- 中國大陸 187.21 公噸 47.82%
- 法國 0.69 公噸 0.18%
- 美國 0.61 公噸 0.16%
- 義大利 0.50 公噸 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