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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51990101

體溫計

體溫計:測量體溫的器材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504

    一、進口人用醫療器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同意文件,並應申報填列醫療器材許可證號碼(十四碼)。(二)如屬危險性醫療儀器,除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及申報填列醫療器材許可證號碼(十四碼)外,並須檢附衛生福利部核准醫療機構購置之同意文件。二、非供人用者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
    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 25 條 第 62 條
    適用條文 第 25 條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其製造、輸入應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應依前項規定辦理查驗登記者,不得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之輸入,應由許可證所有人、登錄者或其授權者為之。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應登錄之醫療器材,於本法施行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原許可證,並通知原許可證所有人。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醫療器材前,應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或完成登錄後始得輸入;意圖販賣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62 條

    意圖販賣、供應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或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而以登錄方式為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亦同。 看全文 ›

    查看 醫療器材管理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iThermie The smart thermometer 2015-10-14

    申報貨品:iThermie The smart thermometer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之資料說明,係具測量額溫及耳溫功能之溫度計,搭配手機APP軟體,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025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025.19.90.10-1。

    材質成分:塑膠製成品

    功能用途:此商品無法單獨使用,要搭配手機並下載app軟體才能使用測量額溫及耳溫

    發文文號 104AA0612

  • 快速電子體溫計 型號:MT-401 2011-05-25

    申報貨品:快速電子體溫計 型號:MT-4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說明,為電子體溫計,依據HS註解對第9025節詮釋,係屬「體溫計」範疇,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025.19.90.10-1。

    材質成分:ABS

    功能用途:快速、準確地測量人體體溫。具有讀數方便、測量精確、無汞害等優點,並具備蜂鳴提示及記憶功能。特別適合家庭、醫院等場合使用

    發文文號 100AA0397

  • 紅外線耳溫槍 型號:ET-101A 2011-05-24

    申報貨品:紅外線耳溫槍 型號:ET-101A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說明係耳溫槍,參據HS中文註解對9025節之詮釋係屬「體溫計」範疇,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025.19.90.10-1。

    材質成分:ABS

    功能用途:紅外線電子耳溫槍只用2秒鐘準確地測量人體體溫。具有測量精確、無汞害等優點,並具備蜂鳴提示及10組記憶功能。加大的液晶顯示幕和華式、攝氏轉換功能,使讀數與清潔更方便

    發文文號 100AA0389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8.68 公噸 48.78%
  2. 墨西哥 12.94 公噸 33.78%
  3. 德國 2.99 公噸 7.80%
  4. 中華民國 2.31 公噸 6.02%
  5. 日本 1.33 公噸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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