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62010006
供計量或檢查壓力用之儀器及器具,機動車輛或機器腳踏車用者
機器腳踏車(摩托車):引擎驅動的兩輪或三輪機動車輛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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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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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
部分
感測器、量測/導航/光學儀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該非判定。 (經濟產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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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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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TPMS-8000M Series 之Sensor 無線... 2008-09-01
申報貨品: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 TPMS-8000M Series 之Sensor 無線感應器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係汽車輪胎壓力與溫度之偵測器,內含無線傳輸模組,將訊號傳輸至汽車儀表板上的接收器,參考美國海關NY R00125稅則預核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026.20.10.00-6號。
材質成分:感應器:塑膠+鋁合金 Battery,PCBA,Valle,Antenna,Screw,Plastic shell ,Silicone(詳附件)
功能用途:偵測一般汽車輪胎或低於450kpi壓力與溫度的輪胎,可單獨裝置於輪胎中,並傳輸訊號至汽車既有的儀表板內的接收器,以顯示訊息給駕駛者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45.41 公噸 35.83%
- 中國大陸 29.74 公噸 23.47%
- 德國 14.11 公噸 11.14%
- 墨西哥 11.38 公噸 8.98%
- 英國 4.69 公噸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