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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1100003

鬧鐘,電動者

電動鬧鐘:電池或電力驅動的鬧鐘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STAR WAR 公仔鬧鐘存錢筒 2017-08-03

    申報貨品:STAR WAR 公仔鬧鐘存錢筒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資料說明,係具鬧鐘及存錢筒功能之公仔鬧鐘存錢筒,可供大人或小孩作為鬧鐘和存錢筒使用,兩者功能均無法突顯為主要特徵,尚難依解釋準則三(乙)認定稅則, 爰依解釋準則三(丙)規定及(103)基預字第0131號預審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105.11.00.00-3「鬧鐘,電動者」。

    材質成分:塑膠+電子機芯

    功能用途:鬧鐘+存錢筒/可供大人或小孩作為鬧鐘和存錢筒使用

    發文文號 106AA0484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46.67 公噸 99.93%
  2. 香港 0.06 公噸 0.04%
  3. 南韓 0.04 公噸 0.03%
  4. 日本 0.01 公噸 0.00%
  5. 丹麥 0.00 公噸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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