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51100003
鬧鐘,電動者
電動鬧鐘:電池或電力驅動的鬧鐘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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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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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WAR 公仔鬧鐘存錢筒 2017-08-03
申報貨品:STAR WAR 公仔鬧鐘存錢筒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資料說明,係具鬧鐘及存錢筒功能之公仔鬧鐘存錢筒,可供大人或小孩作為鬧鐘和存錢筒使用,兩者功能均無法突顯為主要特徵,尚難依解釋準則三(乙)認定稅則, 爰依解釋準則三(丙)規定及(103)基預字第0131號預審案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105.11.00.00-3「鬧鐘,電動者」。
材質成分:塑膠+電子機芯
功能用途:鬧鐘+存錢筒/可供大人或小孩作為鬧鐘和存錢筒使用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46.67 公噸 99.93%
- 香港 0.06 公噸 0.04%
- 南韓 0.04 公噸 0.03%
- 日本 0.01 公噸 0.00%
- 丹麥 0.00 公噸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