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52100001
壁鐘,電動者
電動壁鐘:電池或電力驅動的掛鐘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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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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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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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鐘拼圖 2017-12-15
申報貨品:時鐘拼圖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為聚苯乙烯製拼圖、時鐘鐘芯(運轉體尺寸:厚度25mm/長55mm/寬55mm)及指針組成,組裝完成後即為時鐘,背面附掛孔可掛於牆上,作為壁鐘使用,用以指示一天之時間,其鐘之實用性高於拼圖之娛樂性,且時鐘鐘芯(運轉體)之厚度超過12mm,寬度及長度均超過50mm,依據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105.21.00.00-1「壁鐘,電動者」。
材質成分:塑膠、鋅鋁合金、鋁
功能用途:拼組拼圖、實用小物、可看時間、室內擺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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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框時鐘拼圖 2017-11-02
申報貨品:無框時鐘拼圖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無框時鐘拼圖」依檢附資料,由聚苯乙烯製拼圖、時鐘鐘芯(運轉體)及指針組成,組裝完成後即為時鐘,四邊中點皆具有掛吊孔(拼圖編碼F及G),主要功能係作為壁鐘使用,用以指示一天之時間,壁鐘之實用性高於拼圖之娛樂性,且時鐘鐘芯(運轉體)之厚度超過12 mm,寬度及長度均超過50 mm,依據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規定,本案貨品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105.21.00.00-1「壁鐘,電動者」。
材質成分:塑膠、鋅鋁合金、鋁
功能用途:拼組拼圖、實用小物、可看時間、室內擺飾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272.12 公噸 97.36%
- 泰國 2.89 公噸 1.03%
- 日本 2.02 公噸 0.72%
- 中華民國 0.97 公噸 0.35%
- 南韓 0.65 公噸 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