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 4-1 條|動物保護|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19
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