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 6-2 條|動物保護|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19
各政府部門之檢疫犬、緝毒犬、警犬、搜救犬或國防軍犬,其每周工時、服務年限、終老送養與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