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第 11 條|動物保護|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19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動物之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但因緊急狀況或基於科學應用之目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