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第 4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施行中
第 一 章|勞動部|v1.0
施行日: 9999-12-31|最終改正: 2025-12-19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