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1-1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生效中
第 六 章|勞動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5-12-19
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商品交易或運送,且交付無僱傭關係之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時,適用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及其罰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