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第 66 條|資源循環|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7-06-14
未依第二十四條規定繳納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者,經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