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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用藥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6-12-07
📋 條文摘要

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執行事項。 二、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之執行、訂定、研議及釋示事...

📝 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政策、方案與計畫之策劃、訂定及督導執行事項。
二、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之執行、訂定、研議及釋示事項。
三、環境用藥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事項。
四、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人員之訓練及管理事項。
五、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業務之督導事項。
六、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之協調或執行事項。
七、環境用藥管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事項。
八、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用藥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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