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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環境用藥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化學物質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6-12-07
📋 條文摘要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轄內環境用藥管理之實施方案與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之執行與轄內環境用藥管理自治法規...

📝 內容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轄內環境用藥管理之實施方案與計畫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二、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之執行與轄內環境用藥管理自治法規之訂定、釋示及執行事項。
三、轄內環境用藥管理之研究發展及宣導事項。
四、轄內環境用藥管理之資料統計及彙報事項。
五、其他有關轄內環境用藥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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