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7 條|化學物質管理|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6-12-07
本法所稱禁用環境用藥,指環境用藥含有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之成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