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第 1 條|影視出版|法|生效中
第 一 章|文化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2-04
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製播符合多元社會需求之傳播內容,善用數位科技,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供新聞資訊服務,促進傳播產業與公民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