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 9 條|原子能|法|生效中
第 二 章|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5-05-23
核子反應器設施於正式運轉後,每十年至少應作一次整體安全評估,並報請主管機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