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 15 條|原子能|法|生效中
第 二 章|核能安全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5-05-23
為確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設計、安裝、檢測及測試,確實符合核能安全之要求,經營者應聘請監查機構擔任監查工作。 前項監查工作之範圍及監查機構之認可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