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 35 條|組織|法|生效中
第 五 章|國防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28
本院之財務報表,應委請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核簽證。 本院年度營運賸餘,於完稅及彌補虧損後,應將賸餘之百分之十解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