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法|第 35 條|國家公園|法|生效中
第 四 章|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2-04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調查、勘測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