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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63 條

📜
法律名稱
醫療器材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63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1-15
⚖️ 有罰則
📋 條文摘要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六十條至前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

📝 內容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六十條至前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十倍以下之罰金。

⚖️ 罰則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六十條至前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十倍以下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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