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生效中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64 條

📜
法律名稱
醫療器材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64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八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0-01-15
📦 進口相關 ⚖️ 有罰則
📋 條文摘要

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第七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

📝 內容

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第七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 罰則

製造或輸入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第七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