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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5 條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5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九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1-15

內容

依本法執行沒入銷燬所需之必要費用,由受處分人負擔之。

罰則

依本法執行沒入銷燬所需之必要費用,由受處分人負擔之。

相關法律條文 - 醫療器材管理法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1 條(第 71 條)
  •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第 21 條(第 21 條)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6 條(第 76 條)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7 條(第 77 條)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8 條(第 78 條)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9 條(第 79 條)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80 條(第 8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