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enerative Medicinal Products Act|第 3 條|식품·약물 관리|법|시행 중
衛生福利部|v1.0
시행일: 2026-01-01|최종 개정: 2024-06-19
本條例所稱再生醫療製劑,指含有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供人體使用之製劑。 前項再生醫療製劑,屬藥事法第六條規定之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