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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 77-1 條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 77-1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三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17

內容

國民法官科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備選國民法官名冊製作、資料庫管理及通知備選國民法官相關作業等事項。 二、關於個案選任程序前置作業事項。 三、關於個案選任程序期日執行事項。 四、關於國民參與審判期日之行政支援協助事項。 五、關於計算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事項。 六、關於候選國民法官、國民法官之保護及照料措施等事項。 七、關於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諮詢事項。 八、關於辦理區域性制度宣導事項。 九、關於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相關配合事項。 十、其他與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相關及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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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 72 條(第 7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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