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通用|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為避免變更地形、地貌、妨害作戰效能或重要軍事設施安全,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在管制區內指定一定範圍實施禁建、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