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通用
🏛️
Authority
國家發展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0-05-11
📋 條文摘要

各機關對於適合電子交換之機關公文,於設備、人員能配合時,應以電子交換行之。

📝 內容

各機關對於適合電子交換之機關公文,於設備、人員能配合時,應以電子交換行之。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