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第 9 條|通用|法規|生效中
國家發展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0-05-11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之收、發文程序,應採電子認證方式處理,並得視需要增加其他安全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