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762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一 章|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同一物之所有權及其他物權,歸屬於一人者,其他物權因混同而消滅。但其他物權之存續,於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