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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1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十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不服處罰機關裁決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而已執行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法院判決撤銷或變更原處分確定者,處罰機關應依法院之判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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