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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第 6 條

📜
法律名稱
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
📋
條款號
第 6 條
📂
分類
移?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11-16
📋 條文摘要

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運輸業者應派員妥為照料及管理,並安排翌日最近班次運輸工具運送其離境。但運輸業者有延後運送過夜住宿乘客之正當理由,得向移民署申請,...

📝 內容

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運輸業者應派員妥為照料及管理,並安排翌日最近班次運輸工具運送其離境。但運輸業者有延後運送過夜住宿乘客之正當理由,得向移民署申請,並經許可延後運送其離境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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