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第 12 條|移民|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5-11-16
未經許可過夜住宿乘客,移民署得指定至機場、港口管制區內過夜,運輸業者應派員妥為照料,並負責安排翌日最近班次之運輸工具,將乘客運送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