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5-01-01|最後修訂: 2024-12-17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取得代價,包括收取價金、取得貨物或勞務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