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1108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一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監護人死亡時,前條移交及結算,由其繼承人為之;其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者,由新監護人逕行辦理結算,連同依第一千零九十九條規定開具之財產清冊陳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