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9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3
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限期由納稅義務人補辦手續之案件,因屆期未補辦經沒入其保證金者,納稅義務人得免再補辦該項手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