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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 43 條

📜
法律名稱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
條款號
第 43 條
📂
分類
關務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09-16
📋 條文摘要

保稅工廠不能外銷之保稅次品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保稅副產品、下腳、廢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等,均應按類別、性質存儲於倉庫或經海關認可之其他場所,並應設...

📝 內容

保稅工廠不能外銷之保稅次品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保稅副產品、下腳、廢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等,均應按類別、性質存儲於倉庫或經海關認可之其他場所,並應設置帳卡,隨時記錄存、出情形。但半成品形態之廢料,應分別列明使用原料情形,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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